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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宁学院图书馆助考专区管理办法》
2025/06/12 14:29:13 浏览量:

开放时间

每年3-12月正常开馆时间

申请资格

三年级以上学生(如座位有剩余适当考虑其他年级)

申请流程

凭本人学生证到服务总台申请,每学期申请一次。

四、相关规定

(一)助考座位使用规定

1.助考专区设实名座位牌,一人一座,仅限本人使用。使用本馆图书每天应归架,不得在座位上留存。

2.使用人每天须进行签到及签退,由图书馆老师对在馆时长进行考勤,每周在馆时长须达到35小时以上,如考勤不合格,第一次给予提醒,第二次给予劝退。

3.座位使用期限为1学期,每学期结束时座位自动到期;每年研究生考试结束后,图书馆将对已考学生的座位予以回收。届时须将个人物品带走,未及时带走的,图书馆有权对遗留物品进行处置。

4.严禁携带水果、零食、饮料等食物以及抱枕、纸箱之类非学习用品进入专区,保持助考专区干净、整洁、安全。

5.一旦发现以下行为,将立即回收其座位:连续三天及以上未签到的(特殊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)、私自转让座位的、违反有关规定(如不讲卫生、大声喧哗等)情节较严重的。

(二)助考专用架使用规定

1.助考专用架为有考试需求但未申请到座位的学生使用。专用架只能放置学习物品、书籍资料(不含馆藏图书),严禁放置零食和饮料。

2.专用架经申请获批后,仅限本人使用,若私自转让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。

3.每学期结束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,未及时带走的,图书馆有权对遗留物品进行处置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1.图书馆不负责保管学生个人物品,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。

2.未尽事宜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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